办理失业登记所需材料
1、《失业登记申请审核表》;
2、《就业失业登记个人信息采集(变更)表》;
3、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聘用关系)的书面证明、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的注销证明、灵活就业转失业人员需出具《就业失业登记证》第2页及第5页复印件一份;
4、本人失业前的其它身份证明,包括:
①各类学校毕(结、肄)业生、退学学生,应提交毕(结、肄)业证书复印件或《退学学生个人声明》;②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或解除劳动教养的,应提交司法(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③进京落户人员提交批准进京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本市农转非劳动力应提交《转非劳动力身份确认表》。
5、残疾人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6、享受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提交《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7、初次进京的随军家属提交的有关身份证明材料;
8、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9、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
10、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有变更页的复印变更页),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两份;
11、两寸近期彩照一张,一寸近期彩照两张;12、社会保障卡(医保卡)。
地址:韩村河镇政府西大厅
联系电话:8038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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