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7日夜间起,我市受不利气象条件和持续偏南风影响,空气质量将可能出现中度-重度污染过程。预计20日夜间起,空气质量将逐步改善。按照《房山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规定,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于2018年4月17日20时发布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黄色预警措施于4月18日0时启动实施,并根据空气质量改善情况适时解除。提醒市民做好必要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应急措施和强制性应急措施。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
(3)环保、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2.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及以上清扫保洁作业。
(2)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
(3)对纳入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期间制造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
(4)禁止露天烧烤。
转自房山信息网:http://www.bjfsh.gov.cn/zwxx/tzgg/224350.htm
|